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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申请
申请使用仪器须附上以下文件:(可下载)
1.「案件申请书」
2.「伦理审查核可文件」
3.「经费来源证明」
并将信件邮寄到tmbic.nccu@gmail.com
当通过申请案件后(约需30天),即会为相关人员安排下列事项-:
1.安全训练
2.预约及缴费流程
3.门禁卡设置
─请见流程图─

☛伦理审查核可:
依「行政院科技部推动专题研究计画伦理审查试办方案」规定所核定的同意书,包括下列三类:
1.第一类:依科技部「人类行为研究伦理与人体研究伦理治理架构建置计画」,由国立台湾大学、中国医药大学、国立成功大学、国立政治大学设置之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
2.第二类:依科技部「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补助专题研究计画执行机构人类研究伦理治理架构试办设置基准」设置及登录,并经科技部定期审查核定之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
3.第三类:经财团法人医院评鑑暨医疗品策进会访视合格,或经其他国际研究伦理认证机构认证,且已向科技部登录之医疗机构审查会或独立审查会。
☛预约方式:在科技部心仪中心预约网站登入后,申请预约,流程请见使用者预约流程文件。
☛本中心提供卫生署医疗器材许可证,以及磁振造影检查确认书,辅助使用者申请伦理审查核可。
☛经费来源证明:若为科技部计画,请提供核定清单影本;经费来源为其他机构之计画,则请提供相关证明。
☛信件请寄至:tmbic.nccu@gmail.com
☛中心另有提供公共意外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