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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申請
申請使用儀器須附上以下文件:(可下載)
1.「案件申請書」
2.「倫理審查核可文件」
3.「經費來源證明」
並將信件郵寄到tmbic.nccu@gmail.com
當通過申請案件後(約需30天),即會為相關人員安排下列事項-:
1.安全訓練
2.預約及繳費流程
3.門禁卡設置
─請見流程圖─
☛倫理審查核可:
依「行政院國科會推動專題研究計畫倫理審查試辦方案」規定所核定的同意書,包括下列三類:
1.第一類:依國科會「人類行為研究倫理與人體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建置計畫」,由國立臺灣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政治大學設置之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2.第二類:依國科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機構人類研究倫理治理架構試辦設置基準」設置及登錄,並經國科會定期審查核定之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3.第三類: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策進會訪視合格,或經其他國際研究倫理認證機構認證,且已向國科會登錄之醫療機構審查會或獨立審查會。
☛預約方式:在心智科學腦研究推動網登入後,申請預約,流程請見使用者預約流程文件。
☛本中心提供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以及磁振造影檢查確認書,輔助使用者申請倫理審查核可。
☛經費來源證明:若為國科會計畫,請提供核定清單影本;經費來源為其他機構之計畫,則請提供相關證明。
☛資訊安全需求:因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需將此內容附錄於報名表單內,再請使用者配合之
☛信件請寄至:tmbic.nccu@gmail.com☛中心另有提供: 公共意外責任險